关于评选2023年公司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青年志愿者(含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志愿者、志愿服务集体:
根据学校团委的通知,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引领更多青年学子踊跃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决定对全校表现突出的员工志愿服务集体、志愿服务项目和青年志愿者进行评选。我司评选推选工作已展开,希望各位同学,各位志愿者们踊跃报名参选。相关评选规则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的奖项: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
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评对象
公司各员工志愿者集体、志愿服务项目和个人,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感人事迹、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集体、项目和个人。
三、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员工公益团队;
(2)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团队成员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团队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有成熟的志愿服务安全管理机制和举措;
(4)成立1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20人,近三年未发生志愿服务安全事故。
2.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员工志愿服务项目;
(2)项目开展一年以上,成效显著、可评估、可持续;
(3)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项目开展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
(4)服务项目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3.优秀青年志愿者
(1)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员工志愿者,入校后参与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积极践行志愿者精神,深入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4)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4.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
(1)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员工志愿者,入校后参与志愿服务两年以上,且获评过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积极践行志愿者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深入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4)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5)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并能够带动周围的同学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 12月6日—12月10日)
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5),撰写不超过1500字的事迹材料或项目介绍,并附上活动照片(视频)、媒体报道、获奖证明(复印件)等。
请于12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装订好交至指定地点(南校区25栋405,32栋501,铁道校区新5舍513,铁道校区女生可在邮件中备注,将有工作人员联系收取)。电子版交至邮箱2573571915@qq.com。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含标兵)的同学统一通过本人学籍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学院初步评审(12月11日—12月15日)
公司官网公示三天,并接受监督。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若未评选上,将直接参与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
2.所有申请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并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候;
3.电子版请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提交,并统一命名为“姓名+班级+申请奖项+集体(项目或个人)名称”;
4.申请材料请以2023年志愿服务事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