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4-04-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程制定如下:
一、公司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所议事项。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和经理召集并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学院其它负责同志召集和主持会议。
二、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党委正、副书记,学院正、副经理、经理助理组成,院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需要,安排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
三、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议题和内容一般情况下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
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做出重要决定时,必须有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为有效。
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对决议进行表决时,必须经应到会人员二分之一以上人员通过方为有效;会议议决的事项,一般应形成文字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对形成的决议有不同意见者,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
七、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团队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等。
(2)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员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讨论、修改、制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7)研究决定学院人事问题(包括人才引进、教职工调动、自费(公派)出国以及年度工作考核等事宜)。
(8)研究决定对学院教师、干部的表彰和行政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9)研究决定对学院下属机构的设置和撤销,以及相应干部的任免。
(10)制订学院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审定全年学院财务开支决算。
(11)讨论通过津贴分配方案和奖酬金分配。
(12)研究决定学院的其它重大问题。
八、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并由办公室主任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九、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组织纪律,对党政联席会议所涉及的内容,在未形成决议或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对外散布。对参会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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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