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实验中心基本任务、搞好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是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实验人员的管理,打造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特制订此条例。
一、职业道德
第一条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本职工作,严于律己,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第二条 团结同事,努力拼搏,甘于奉献,不断攻克技术难关,不断推进开展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 严格遵守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端正个人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为实验中心的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来探索科研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以身作则,为员工树立榜样。
二、实验教学
第五条 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对实验中心内的仪器和用电安全进行检查,提供对外开放和员工实验等服务。
第六条 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高校开展合作研究,不断开发新的实验项目,使得实验中心成为培育和聚集优秀科技人才、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七条 做好实验中心内设备和仪器的日常维修工作,及时解决在实验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
三、实验技术
第八条 熟悉实验中心内的仪器设备的功能、原理和操作。
第九条 对普通仪器设备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充分利用设备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
第十条 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推进实验教学方法和实验内容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四、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 建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鼓励并支持中青年学术骨干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进行科研合作或到著名高校与科研单位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 通过广泛国际合作与聘请科研顾问、客座教授、特聘教授等多种形式,实行"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科研流动与人才交换机制。
第十三条 定期向企业派出人员学习、进修、访问,邀请海内外学术权威到实验中心进行讲学和科研合作。
五、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运输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1、统筹实验中心工作,分配实验中心人员岗位,明确实验中心内每个岗位的职责与任务,记录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以便在实验中心总结进行评估的参考。
2、负责实验中心内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3、编制实验中心的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保证工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督促检查实验中心内各类型物品的使用情况。
4、根据教学、科研和服务等工作,协调实验中心的使用时间和各项工作的开展,避免出现冲突,使实验中心井井有序的完成各项任务。
5、积极进行实验中心内仪器设备的更新与维修以及新仪器的购置,制定计划,逐步提高实验的科研能力,推进实验中心的建设。
6、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社会服务,进行实验中心的对外宣传。
第十五条 轨道交通运输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工程师职责
1、能注意跟踪国内外相关实验的开设情况和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的仪器设备情况,适时将先进技术引入到实验中心。为实验中心内仪器设备的更新提出建议。
2、为实验中心提供先进的实验方法、实验技术和实验内容,为实验中心内的各方面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实验中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始终站在国际前沿。
3、热心培养实验人员,关注青年人的成长,进一步培养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使主要研究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85%以上。
4、积极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组织和指导高水平的虚拟仿真实验资源的研制。
5、承担本学科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十六条 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1、在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熟练掌握实验中心内的实验原理,实验操作,掌握实验设备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参加实验技术研究。
3、对于实验中心内的仪器设备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承担实验教学的准备和调试工作。
4、视情况承担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轨道交通运输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管理人员职责
1、核定实验中心内人员的编制及经费,将实验中心内设备和材料、家具、低值易耗品、专用物资等物品的使用状况进行记录、登记。
2、及时处理设备的调拨、购、报废、外借等工作进行登记。
3、对实验中心的教学任务、人员、经费、环境状态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随着实验中心内环境、人员的变动更改统计情况,并及时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中心情况的准确数据。
4、对于需要维修、更新或报废的仪器设备,及时报告给实验中心主任。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运输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工人职责
1、对实验中心内的仪器设备进行操作使用,协助实验中心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协助实验中心其他人员做好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中心内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
4、视需要承担其他工作。